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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国以来第一部线缆行业职业技能的国家标准已于日前通过审定,即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实施,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了科学、规范的依据。
《电线电缆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
《标准》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且规定了各职业等级的申报条件和鉴定要求,为今后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了标准。
《标准》由"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部分组成。"职业概况"部分包括职业定义、职业等级、职业能力特征、文化程度要求、培训要求、鉴定要求等,其中培训要求、鉴定要求还就各等级作出具体规定,"基本要求"部分列出了线缆制造工的职业道德要求和基础知识要求,包括机、电、线缆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法律、安全卫生环保知识。
"工作要求"部分是《标准》的主体;各职业等级按照职业活动范围的宽窄、工作责任的大小、工作质量的高低依次递进,各等级的工作要求各不相同。每一等级的工作要求划分为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四档,以作为各等级考核和技能鉴定的依据,总之,"工作要求"的内容是比较细化,比较详尽的,而符合《标准》中"工作要求"部分的人,才是本职业合格的从业人员。
"比重表"分成理论知识比重表和技能操作比重表,反映了不同等级的各项工作内容及其相关知识在培训考核中所占的比例,这就为培训教材和试题库的开发提供了条件。
《标准》的编写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机械工业协会的组织指导下,由上海电缆研究所牵头进行的,参加编写的人员有:奚根娣、方兆源、陈幼明、成云龙、秦霖生、张伟、强佳锦、陈根英。参加审定的人员有:余云龙、虞正明、郑启荣、汪传斌、王波、聂立军、楼玉英、吴重阳、王宝金、李玲、袁芳、刘永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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