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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 商 广 告
 
 

从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到国家职业标准

(2001/05/28)


    建国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我国线缆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企业数从1949年的36家发展到近5000家,从业人数从1949年的二千人发展到近四十万人。为了适应行业的需要,提高劳动者素质,也为了对企业职工进行考核和实施分配,各企业都十分重视工人技能标准的制订。大致说来,建国以来电线电缆行业特有工种技能标准的制订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建国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技能标准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由于从业人数少,一般都由各企业自己决定技术等级和标准,因而分散性和随意性比较大。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后,随着线缆企业规模扩大,出现了象沈阳电缆厂这样的万人大厂,设备、工艺日益先进,对操作工人的素质有了新的要求,所以需要有全国统一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这样就从当时苏联引进了八级技术标准,既作为技能考核标准,也是工资分配的依据。我国从六十年代开始准备制订我国自己的线缆工人八级等级标准,但由于文化大革命又半途而废。

    第二阶段从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中期。在这改革开放的二十年里,由于十年动乱造成线缆工人青黄不接、技术水平低下的状况,严重妨碍了生产的持续发展,因此对工人技术培训的呼声很高,使国家化了较大力气制订出了统一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原有的八级工资制度被打破,新的分配制度和考核制度不断涌现,线缆工人的技术等级标准从原来的八级制转为初、中、高三个等级标准,技术等级标准的内容由应知、应会和工作实例三个部分组成,这样使线缆行业的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和技术练兵等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三阶段则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根据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适应经济全球一体化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的形势,对线缆从业人员的技能开发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原线缆制造专有工种从39个合并为24个,再进一步合并为12个,而新的工种如光缆制造开始出现。随着国家部委机构改革,以前隶属不同部委的界限被冲破,不论是机械部、铁道部,还是邮电部,凡从事线缆制造的从业人员都有相同的技能要求,形势的发展促使国家从职业活动的角度,从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管理、从参与世界市场竞争的需要来考虑,于是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发展到了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国家职业标准的内容,不仅要包含应知部分(技术理论知识),应会部分(操作技能要求)这些作为等级考核的要求,还要对职业能力、职业培训(从培训期限到培训教师)、职业鉴定(从申报条件到鉴定方式)、职业功能等作出规定,这自然是以前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所无法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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