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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光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将不少于10%可分配利润

发布时间:2021/9/15 14:45:02 浏览次数:

9月14日,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数据显示,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及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发生,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三)股票股利发放条件和比例

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以股票方式进行股利分配,股票分配方式可与现金分配方式同时进行。

(四)差异化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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