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营口市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暂缓全市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备案工作,市供电公司暂缓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申请。
文件表示,根据《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的报告》文件显示,营口地区分布式电源可新增容量为981.97MW,具体地区为:营口市区170.15MW,老边区246.63MW,大石桥市312.46MW,盖州市79.3MW,鲅鱼圈区173.43MW。
而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营口地区已备案未并网光伏容量已达1527.06MW,已远超营口地区分布式电源可接入承载能力。
根据现有情况,暂缓全市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备案工作。综合考虑营口地区分布式电源可接入承载能力和实际已备案的项目达到1527.06MW的实际情况,决定暂缓全市新增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此外, 市供电公司暂缓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申请,各级审批部门不允许办理新增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备案。遇有需要备案的企业,各级审批部门应详尽告知备案对象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的实际情况,避免备案人出现不必要经济损失,如有备案但无法并网造成损失的由相关备案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