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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首次完成 跨区域配电网互联互供电费结算

发布时间:2023/11/3 9:39:15 浏览次数:

10月19日,在收到来自江苏苏州吴江区供电公司的跨区域配电网电费发票后,浙江嘉善县供电公司完成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首次跨区域配电网互联互供电费结算,这为跨区域配电网互联互供电费结算提供了解决范式。

5月,嘉善县供电公司启动110千伏陶庄变电站综合自动化改造工程。在此期间,嘉善10千伏胜丰线改由吴江10千伏俊为线转供。截至6月25日改造工程阶段性完工,吴江区电网累计向嘉善县电网转供电量54.48万千瓦时,产生电费25.61万元。

确认电量后,嘉善县供电公司和吴江区供电公司积极沟通,及时关注电费发行方案及发票开具进度。最终,双方于7月签订电费结算合同,实现示范区跨区域电费结算。

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持续推进,示范区跨区域配电网不断互联互通,由此产生的跨区域电费结算问题亟待解决。为此,在嘉善县、上海青浦区、吴江区三家供电公司的积极推动下,江浙沪两省一市供电公司结合各自电力需求、电费定价等情况开展充分沟通磋商。

2022年7月,嘉善县供电公司联合浙江省能源局完成跨区域配电网互联互供结算价格备案,确定结算价格为每千瓦时0.47元。今年3月,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签订《长三角区域省间配电网互联互供电费结算框架协议》,以该备案价作为各方结算电价,并就跨区域输电通道、用电计量方式等相关细则达成一致。此次结算遵循了框架协议各项条款,成为协议签订以来的首次落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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