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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海上能源岛示范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4/1/25 11:03:56 浏览次数:

近日,江苏省启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

《文件》指出,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技术要求共分为技术创新类、开发建设类、高比例应用类。

其中,技术创新类包括,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示范;开发建设类中包括,海上能源岛示范;高比例应用类中包括,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示范。

海上能源岛示范。海上能源岛主要支持结合已取得开发权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融合区域储能、制氢、海水淡化、海洋养殖等发展需求,探索推进具有海上能源资源供给转换枢纽特征的海上能源岛建设。

技术要求。总容量不宜小于50万千瓦,海上新能源利用率大于95%;岛内就地消纳最大负荷(含制氢、储能、海水淡化等)与海上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比值大于10%。配套海上新能源制氢系统能效等级高于2级、电解效率大于63%。配套海水淡化能力满足海上新能源制氢、岛内设备、人员生活用水需求。配套海洋牧场融合开发,科学确定养殖密度。、

建设海上可再生能源、海洋能、制氢(氨、甲醇)、储能等多种能源资源转换利用一体化设施。海上可再生能源制氢(氨、甲醇)、海水淡化、海洋牧场、储能等海洋综合立体开发利用示范类型不少于2种。海上能源岛兼具远海运维中心功能,满足运维船只通航驻停、人员值守住宿要求。

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主要支持园区、企业、港口、公共建筑业主等用能主体,利用新能源直供电、风光氢储耦合、柔性负荷等技术,探索建设以新能源为主的多能互补、源荷互动的综合能源系统,通过开发利用模式创新,推动新能源开发、输送与终端消费的一体化融合,打造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实现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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