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绥化市人民政府发布印发《关于加快各县(市、区)和绥化经开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意见》指出,依托县域内丰富的风能、光能、秸秆等新能源资源,积极引进风电开发、光伏发电、水上风伏、生物质热电联产、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重点推进220千伏变电站、新疆特变电工10万千瓦风力发电一期和10万千瓦风力发电二期、500千伏变电站能源基地外送工程、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明水-海伦-绥棱燃气管道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按照资源换产业总体思路,发展布局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推动特变电工逆变器SVG装备制造、共享储能电站等项目加快建设,争取尽快投产达效。
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号召,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新机遇,加快培育以光伏、风电、生物质热电联产等为主的新型能源产业集群,在目前已并网和在建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40万千瓦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壮大产业规模,着力打造“百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
依托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优势及中俄东线天然气途经当地便捷丰富的供气条件,在大力培育壮大中广核、中电建、光明光伏、长青能源、昆仑气电等企业基础上,重点围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及天然气综合利用等方面谋划布局建设一批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