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力建设光伏、风电基地,推进垃圾发电、生物燃料等生物质能发展,支持新能源发电和新材料、数据中心等载能产业比邻发展,促进绿色能源就近消纳,争取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30%以上。
完善法规、财政、金融政策。推动完善法规制度,逐步补齐工作短板。完善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峰谷分时电价、阶梯电价等价格政策;积极推动减少输配气层级,保障民生用气用电价格基本稳定。积极落实清洁取暖峰谷电价制度。健全财政金融激励政策,加大信贷融资支持,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对长期采用清洁取暖设施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适当给予运行补贴。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等主体开展信用等级评级,发行绿色债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