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长乐外海I区(南)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根据《批复》,长乐外海I区(南)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长乐东犬岛东侧海域,总装机容量314兆瓦,建设内容包括17台海上风电机组、66千伏场内海缆敷设、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与长乐海域其他海上风电项目〔包括长乐外海D、E区,长乐外海I区(北),长乐外海J区,长乐外海K区等〕实施集中统一送出,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及本项目配套的储能项目另行核准(备案)。
该项目总投资25.97亿元,项目单位为福州长乐国闽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1%)和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9%)共同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