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4〕132号),其中提到,科学制订开发计划。合理规划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鼓励支持自发自用、就近消纳。市发改局结合电网消纳接入条件,制订年度开发计划并分解至区,于每年12月前向省能源局报送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并在局官网上向社会公开。
方案指出,佛山供电局根据全市分布式光伏开发计划情况,同步加强电网设施建设,将光伏并网及消纳情况月度反馈至市发改局。佛山供电局定期评估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低压配网接网预警等级及设备承载力情况,并在市发改局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对存在消纳困难的区域,鼓励通过配建新型储能设施、实施汇集升压接入等措施解决接入能力和承载能力不足问题。
同时,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因地制宜构建“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鼓励新建大型交通枢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分布式光伏,实现能装尽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