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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12时01分起,中方调整对美加征关税措施

发布时间:2025/5/15 9:24:28 浏览次数:

当地时间5月10日至11日,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5月12日,双方发布《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双方在联合声明中达成多项积极共识,同意于5月14日前采取有关举措。

美东时间5月12日,美方发布行政令,宣布自美东时间5月14日0时01分起调整对华加征关税措施。

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自5月14日12时01分起,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2025年4月以来,美国政府在此前单边加征关税的基础上,又对华加征所谓“对等关税”,中国进行了坚决正当反制。随后美方轮番升级关税措施,将对华“对等关税”税率从第一轮的34%先后提升至84%和125%。美高额关税严重损害双边正常经贸往来,严重破坏国际经贸秩序。

本次中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符合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期待,有利于中美两国经贸往来,有利于全球经济。

另外,针对4月2日后美国加征关税的其他非关税反制措施,中方有关部门近期也将相应暂停或取消。

关税壁垒的松动或将促使此前因高关税中断的订单重启,并且美国能源等品类对华出口份额有望回升。这种供需两端的积极互动,也能有效缓解全球大宗商品市场的不确定性。此外,中美关税的缓和也会推动全球贸易信心回升,为中国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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