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广西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解决制约广西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短板,研究制定32项可操作性、可量化性的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对集中式陆上无补贴平价风电项目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在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新建电源项目全面推行以竞争性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并逐步扩大至新建煤电项目。规范电源项目投资主体和股权变更管理,放宽电源项目投资主体准入限制,支持民营资本参与火电等电源项目投资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投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