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水利厅在关于福建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176号提案的答复中明确,“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完成236座农村水电站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河流减脱水河段163条377公里。
“十三五”期间,福建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加强绩效管理,完成236座农村水电站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河流减脱水河段163条377公里。通过“改造一批、限制一批、退出一批”的办法,推进农村水电绿色发展,全省累计退出农村水电站600多座,福建省农村水电绿色发展得到国家水利部的充分肯定。
目前,福建全省需进行生态泄流整改的农村水电站5911座,已100%核定生态流量、99.8%完成泄流设施改造、99.3%安装在线监控装置、95.2%接入监控数据平台,有效解决电站下游减脱水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