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负电价时段用电占比≥60%的用户,免于中长期偏差缺额收益回收

    发布日期:2026/4/2 16:17:10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阅读次数:

    4月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2026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文件明确,聚焦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多措并举促进新能源消纳,实现绿电既要“增长快”又要“用的好”。

    积极拓展省外消纳空间。加强与外电入鲁送端省份沟通,结合省内供需水平优化送电曲线。统筹考虑顶峰保供、用电成本、绿电消纳等方面影响,优化新能源参与省间市场政策,推动扩大外送规模,力争年内售出5.5亿千瓦时。

    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深入挖掘用户侧可调节资源,按照电压等级、响应速度、响应类型分层分级设置,健全需求侧灵活调节资源库,确保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适时优化工商业和居民用电峰谷时段划分,通过电力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系统调节。

    加快虚拟电厂建设。印发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和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持续创新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城市级、园区级、社区级虚拟电厂。进一步完善交易执行、市场结算、考核评估等市场规则,规范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的运行评估、交易模式等,实现40家虚拟电厂常态化参与电力市场,调节能力达到150万千瓦。

    完善新能源价格机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科学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引导企业从建设成本出发理性报价,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风电、光伏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完善省级配套政策,推动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项目加快发展。

    优化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完善分布式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方式,推动各类调节资源“一体多用、分时复用”。健全完善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和运行成本补偿机制,支持调节性电源有序投建。探索建立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品种,推动调频辅助服务、现货电能量市场联合出清。直接参与电力批发市场的用户,在负电价时段(以日内实时电价为准)月用网电量占其全部用网电量60%(含)以上的,免于中长期偏差缺额收益回收。

    健全新型储能市场机制。研究优化电力现货市场电能量申报及出清价格下限,逐步拉大充放电价差。积极推动独立储能参与日内、实时电能量市场,分时报价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完善储能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和电能量市场的衔接机制。逐步扩大储能调频规模比例,优化调频步长、缩短指令周期,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快速调节能力。鼓励新型储能与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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