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原产中国、印尼、韩国的单模光纤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

    发布日期:2022/5/11 15:47:40    来源:光电通信    阅读次数:

    2022年5月6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印尼,韩国的单模光纤(海关税则号:90011000)发起反倾销调查。倾销调查期2021年全年,损害调查期2018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根据文件,该次反倾销由印度生产商Birla Furukawa Fibre Optics Prinate Limited(“BFL")发起,就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韩国(下称“受援国”)或从受援国出口的色散无位移单模光纤(SMOF),SMOF作为载体促进单一空间模式的传输,用于特定波段内的信号传输。产品范围包括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G.652)以及接入网使用的弯曲衰减不敏感单模光纤(G.657),由国际电信联盟(ITU-T)定义,色散位移光纤(G.653)、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G.654)和非零色散位移光纤(G.655和G.656)则被明确排除在产品范围之外。

    该产品用于制造光纤光缆,包括单管和多管绞合缆、紧密缓冲缆、铠装和非铠装缆、ADSS、8字缆、带缆、湿芯和干芯缆等。单模光纤主要应用于高数据率、长距离和接入网传输,因此主要应用于长途干线、城域网、有线电视、光接入网(如FTTH),甚至是适用的短距离网络。

    申请人声称,据称在印度倾销的标的货物与国内工业生产的货物相同。两种产品在技术规格、质量、功能和最终用途等方面均无已知差异。当局指出,这两者在技术上和商业上都是可以替代的。

    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已被考虑用于评估对国内行业的伤害。申请人已提供证据,说明据称倾销进口量增加以及在印度的生产或消费、价格下降、价格抑制和抑制国内工业的影响所造成的损害。申请人声称,由于目标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使国内该产品业绩在销售、盈利能力、投资回报、库存积累和产能利用方面受到了不利影响。有足够的初步证据表明,从受影响国家倾销的进口产品正在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另外于2022年2月4日,BFL向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司(DGTR)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印度尼西亚以及韩国的单模光纤产品(Dispersion Unshifted Single-mode Optical Fibre,简称”SMOF”)发起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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