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十四五”时期建立健全以电力“中长期+现货交易”为主体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

    发布日期:2022/5/20 9:00:10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5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率先启动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开展现货市场试运行,开放售电市场交易,稳步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

    “十四五”期间要加快完善电力市场。建立健全以电力“中长期+现货交易”为主体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发挥电力中长期市场“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则,培育市场主体,扩大市场规模。开展省内风光电、外来电和用户参与现货市场试运行,实现现货市场持续运行。支持虚拟电厂、储能方参与市场交易,充分发挥其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利用价格手段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主动错避峰。实现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

    加快建立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积极开展绿色电力积分试点。将风电、光伏发展和消纳情况列入设区市“十四五”能耗“双控”考核,新增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抵扣地方能源消费总量,提高地方发展风电光伏的积极性。分解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定陆地、海域使用权政策,保障“风光倍增”工程落地见效。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和分享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文章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速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