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光伏怎么建?标准不能少

    发布日期:2022/10/31 16:42:01    来源:中国能源网    阅读次数:

    海上光伏的海域使用、开发施工和相应的产品应该遵循怎样的标准?随着浙江、山东、辽宁等省份相继推出鼓励措施,海上光伏正在逐步从规划设想走向落地尝试。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将开展风电光伏标准体系完善行动。依托海上光伏项目建设,设立标准化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国家新能源实证实验平台的作用,抓紧补充完善一批标准,形成完善的风电光伏技术标准体系。

    作为新兴的光伏开发形式,海上光伏要如何建立自己的标准化体系呢?


    多地推出海域使用相关标准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确权海上光伏用海项目近30个,涉及江苏、山东、浙江、辽宁、广东等地。在鼓励海上光伏发展的省份中,对于相应海域使用的标准已经有了初步尝试。

    不久前,山东省海洋局印发了《关于推进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海域立体使用的通知》,对于海上光伏项目的用海选址、用海方式和范围等作出了规定。例如,对于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中的桩基和光伏方阵,《通知》指出,用海范围以项目最外侧光伏板垂直投影外扩10米为界;当光伏方阵垂直投影的外缘线距离最近的围海养殖、盐田的堤坝不足10米时,以堤坝内侧坡脚线为界。项目中的海底电缆、用海范围以海底电缆外缘线向两侧外扩10米为界。

    同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在《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也对开放海域的桩基式光伏项目的用海提出了相应要求。例如,针对光伏阵列离岸距离,即光伏阵列边缘处离海岸线(包括大陆海岸线和海岛海岸线)的最近距离,控制值为距离人工岸线不小于100米,距离自然岸线不小于200米;针对光伏阵列投影面积比,即各光伏阵列垂直投影面积总和占项目用海总面积的比值,控制值为不超过65%。其中,光伏项目用海总面积包含光伏阵列、逆变箱、集电电缆、检修通道、消浪设施、升压站等主体工程使用的海域面积及其他预留空间。


    数据积累与多领域协作是关键


    在海上光伏的探索实践中,目前,桩基式光伏项目居多,漂浮式光伏项目仍比较少见。

    “产业内部对海上光伏项目的探索经验比较有限,桩基式项目可以参考一些水面或地面光伏项目的数据,而漂浮式光伏项目无法直接复制内陆水域漂浮项目的方案设计,需要企业通过实证和示范项目获取,这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中能众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晓鸣告诉记者,希望通过实证项目的逐步落地,依托更多数据,推动漂浮式项目从零到一的转变,为日后的标准化工作打下基础。”

    “数据是促进海上光伏项目发展的重中之重。”张晓鸣表示,建设海上光伏和陆上光伏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海上光伏要考虑风浪条件的变化。海域不同,风浪条件不同,所需技术方案不同,阵列设计、锚固方案设计、消浪设施的选择都要根据实地情况确定。“同时,海上工程作业也是一个难点,情况复杂,在制定产业内部统一标准之前,需要将前期工作做足做好,掌握更多的数据,让海上光伏建设有据可循。”

    此外,海上光伏的开发建设涉及电力电子装备、材料学、力学、海洋工程、化学、生物学等多个专业,广东永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孙韵琳指出,海上光伏电站的设计已经超出了传统电力设计院的专业范畴,需要和海洋工程的相关单位合作,共同推动海上光伏建设和相关标准建立。


    应统一标准避免资源浪费


    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看来,在海上光伏初兴之时,同步推进海上光伏产品、技术以及施工的标准化十分重要。“比如,我们现在用的手机充电线和充电器已经有了大致几个固定类别,各个企业推出的产品的功能或许不一样,但尺寸、插口都是符合产业标准的。统一后的优势不仅有利于规范市场,还可以促使企业劲往一处使,共同推动整个产业的进步和发展。海上光伏标准化的意义正在于此。”

    “海上光伏属于可再生能源领域里面的新兴事物。在发展起步阶段,国家层面就提出‘设立标准化示范工程’,可谓想在前,走在前。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做好,将避免后续的无效率作业以及人力、物力等资源浪费。”林伯强同时指出,将示范工程作为研究和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平台,有利于产学研结合发展,建立起理论和工程实践的桥梁,为海上光伏产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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