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江苏昆山印发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昆政办发〔2024〕25号)。其中提到,对按要求接入昆山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在电网保供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对采用绿电绿证交易等方式实现绿色电力占年用电量50%及以上的企业,在实施电力负荷管理时优先保障。
同时,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发供用高比例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示范,对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措施明确,本政策措施重点支持光伏、氢能、储能、智能电网、智慧能源等新能源领域,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环保装备制造、节能降碳改造、温室气体控制、污染治理等节能环保领域,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低碳项目咨询、运营管理、监测检测、评估核查、产品认证与推广、环境权益交易等绿色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