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服务晶硅光伏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第一批)》通知,通知表示,为更好服务我市晶硅光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7条具体措施。
其中提到,支持晶硅光伏企业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延缓支付本年市、县两级相关国有企业服务、土地作价等费用。
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降低晶硅光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授信额度,延长贷款期限,不得随意抽贷、断贷。
推动晶硅光伏产业链协同发展,积极为光伏组件企业找订单、找市场,带动本地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等。
近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服务晶硅光伏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第一批)》通知,通知表示,为更好服务我市晶硅光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7条具体措施。
其中提到,支持晶硅光伏企业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延缓支付本年市、县两级相关国有企业服务、土地作价等费用。
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降低晶硅光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授信额度,延长贷款期限,不得随意抽贷、断贷。
推动晶硅光伏产业链协同发展,积极为光伏组件企业找订单、找市场,带动本地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