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项目须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用地(用海)、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建设条件,避让在运、在建、拟建新能源项目和各项限制性因素。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小型地面电站按集中式光伏管理,可参与本次申报;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海上光伏基地规划项目不参与本次申报。
同时,鼓励开发企业优先选用钙钛矿、异质结先进光伏组件设备,提升光伏发电效率;支持通过自愿配置储能设施,提高项目自主调节能力;探索采用绿电直连等多元消纳模式;支持结合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合理预测利用率和电价水平,保障项目经济性。
此外,项目须承诺在2027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晚于2027年底的不在申报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文件明确,优先支持前期工作深入、集成融合程度高、建设方案先进、调节能力强、经济性好的项目,并作为省级评审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