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公开征求《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本细则所指新能源增量项目,为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指全容量并网,下同)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以及202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竞价申报项目为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可自行参与竞价,也可由聚合商代理参与竞价,每个聚合商每次竞价代理项目总容量不高于100兆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