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省、市、区政府的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金杯电工于9月22日至23日策划、组织了“新《安全生产法》、《刑法》涉安全领域条款解读培训”专项培训,由集团安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张志方担任主讲,为期两晚共3个小时,集团总裁周祖勤、副总裁谢良琼、陈海兵、范志宏,财务总监钟华、总裁助理蒋华、王桃明及总部全体员工、事业部中高层人员近200人参加了培训,其中湘潭事业部、云冷事业部及武汉事业部等5个会场视频连线参加。此次培训,是在7月份邀请高新区讲师团对我司开展普法性培训的基础上,公司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刻领会国家高质量发展内涵和政府执政与治理理念的变化,就已正式颁布实施的新安法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法律条文的解读性培训。
培训前,张志方向大家介绍了新《安全生产法》立法、修正背景及主要的修正内容,介绍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进而上升为新安法的修订中的立法依据、新思想、新理念和新要求,首次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正式纳入安法条文,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对于《安全生产法》具体条款内容,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生产,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要求。二是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单位享有的知情权、建议权、索赔权、批评、控告权、拒绝违章权及停止作业权六大权利与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及技能,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的三大义务。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在未履行相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所需承担的系列法律责任。四是对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要求。
为保证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组织了全员考试,共计45道题覆盖了重点章节的大部分的内容,使参训人员对课程内容有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
此次培训,全程从专业的角度并以公司实际管理为例逐条对照解读,以图文代替了纯文字,设计了现场及远程互动的环节,最后以案例解析的方式对全部培训内容进行了回顾与总结,通俗易懂,发人警醒,特别是在相关案例和视频中,展现了人在事故面前的弱小及企业在事故中毁灭性的影响,让培训者印象深刻。整体上,基本达成了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培训目的,为后续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