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山西省能源局公布《关于印发山西省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各市能源局要按照“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紧扣可利用土地资源、风光资源禀赋、电力消纳等关键环节,摸清本区域风电、光伏开发资源家底,统筹基地项目开发,因地制宜做好新项目谋划储备。
获得年度开发建设指标的项目,申报单位和运营单位须为同一主体,严禁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
工作方案明确,申报单体项目不低于6万千瓦,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申报项目应于下达建设计划后1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
工作方案表示,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产业配套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
充分发挥各类资本优势,鼓励央企驻晋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鼓励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
鼓励企业发挥风电、光伏发电的互补特性,实施一体化开发。优先支持新建系统友好型电站、“人工智能+新能源”融合应用的项目,推动风光项目智能化、高效化、友好化发展,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能力。
实施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因地制宜加快存量项目建设和新项目谋划储备,鼓励“肥瘦搭配”,实现土地资源集中集约充分利用。
此外,工作方案明确,已获得年度开发建设指标的项目,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其参与全省范围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