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是:
总量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
发电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
非电利用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折合约1.5亿吨标准煤。
可靠替代目标。2030年,全国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风电11%左右,光伏6%左右),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提高约10个百分点。
“十五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发电能力3亿千瓦以上。
强化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一体化开发与综合利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产品研发,促进光伏产业和建筑融合发展。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庭院建设分布式光伏。结合分布式储能和充电桩提升建筑光伏自消纳水平,提高建筑光伏安全和风貌水平。
加快建设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重点提升可靠顶峰发电能力,增强新能源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支撑。到2030年,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原则上应不低于10%,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超过 20%。推进存量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改造提升。稳妥有序推进已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涉网性能改造。
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坚持生态优先、需求导向、优化布局、有序建设,促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滚动开展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需求规模论证研究,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投运。到 2030 年,全国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左右。
发展与新能源发电特性相匹配的灵活用电负荷,提升工业柔性负荷控制能力,挖掘数据中心等新型用电负荷调节潜力。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灵活负荷向新能源大发时段转移。积极拓宽需求侧响应主体范围,鼓励虚拟电厂等资源聚合模式发展,推广车网互动等技术应用。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发展,提升自平衡能力。打造一批高水平消纳新能源的零碳工厂、零碳园区。
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研究海上风电送出工程成本疏导机制。完善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




